问:盛世花园诚舜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违法铲除小区内绿化用地,修建成车位的问题,嘉祥县也多次约谈盛世花园诚舜物业,但直至今天,他们更是变本加厉。
1、无视法律法规。盛世花园诚舜物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未经2/3业主同意,也未向有关部门报批审核的情况下,打着环境整治的旗号,私自将小区内90%的绿化铲除进行硬化(只留取了路边星点绿化,掩人耳目),又逐步改成车位进行销售。
2、藐视政府指令。根据今年出台的《济宁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将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广场等公共部位改造成车位(库);不得违规出售、出租车位(车库),私自占用公共车位。同时,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约谈时承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意见。截止目前,物业不但没有征求意见、停止施工,更是变本加厉,把小区内所有楼宇之间及边角空地进行了硬化或铺装,现正在大量按照车位锁。
3、人为制造安全隐患。现在正在安装大量车位锁(见附图),人为制造大量安全隐患点,绊脚石,给小区内遛弯的老人和玩耍的儿童带来潜在危害。
4、对前期违规销售的车位和租赁给小区幼儿园的租金不按规定公示,资金已去向不明。 种种迹象表明,物业已把小区当成了自己的自留地,完全忘记自己只是一个被雇佣的身份,感觉因没有业主委员会,就拿他们没办法。 事态发展成现在,嘉祥县政府及主管物业的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监管能力欠缺。盛世花园物业长期买卖车位,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定能发现,但直到今天被举报才知情,实属监管不到位。
2、处罚力度不足。前期多次反映的此问题,但只是采用约谈的方式,力度明显不大。只是隔靴搔痒,效果不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公司私改小区绿地建停车位出售的问题。
经调查,盛世花园小区共计1474户,于2009年交房,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在开发建设阶段,未规划地下停车场,随着时间推移,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逐渐老化,业主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辆的不断增多,小区内停车位越来越紧张,据物业企业统计,小区现有车辆接近3000辆,现有的车位远远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导致大部分业主把私家车停放在绿化带、人行道、消防通道等位置,道路堵塞,小区绿化带损坏严重,每逢雨天泥水倒流路面,道路泥泞不堪,大风天气尘土纷扬,环境脏乱差。期间,很多小区业主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办公室反映此问题,强烈要求实施小区改造、改善环境,解决停车难题。由于小区没有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原计划采用全体业主集资的办法实施改造,但考虑到业主出资难度较大,改造资金筹集比较困难。后经多次协商,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原开发公司(嘉祥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资,对小区内路灯、路面、绿化和健身器材和停车位等进行了维修更换和改造,改造资金利用公共部位公共收益分年度偿还。
在改造实施阶段,我中心接到群众投诉热线,反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对改造施工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我中心随即约谈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物业企业监督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配合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按照业主委员会要求施工。之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著位置对小区改造计划及垫资金额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业主对此提出异议。
关于反映小区绿化区改车位的问题,经实地走访,小区业主表示:改造之前小区内的绿化带及公共区域绿植由于长年车辆乱停乱放和行人的践踏损坏的已经基本全无,通过本次小区改造,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解决停车难问题,对小区内其它公共部位裸露地面及荒废绿化进行了草坪覆盖,制作了部分景观小品,更换了健身器材,提升了小区绿化水平,改善了小区环境。
对改造整合后的停车位管理和收取公共停车位租金等问题,我中心明确告知物业企业停车位租赁收费事项不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属小区业主自治行为,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筹解决方案。
二、关于幼儿园租金的问题。
关于幼儿园的归属问题,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部署。盛世花园项目于2008规划建设,当时对幼儿园的归属及使用尚未有明确规定,我中心也没有找到该小区幼儿园租金属于公共收益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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