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问:很多农村居民都开通了燃气,但嘉祥县祥城北苑(三期)居民已经入住3年多,至今未开通燃气,请领导们关注一下。毕竟大家买房时购房款中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使用费。业主应该享受的权益不能被忽视。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住建局回复如下:2018年9月3日,我县由当时的房管局(现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召集全县在建、在售项目开发单位,通知要求会后立即启用新版合同,否则不进行网签备案。启用新版合同后暖气、燃气等开口费用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即每平方米多少钱的单价),不再单独收取。实际上不论是单独收取还是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均为业主承担。我县在2018年9月3日之前签订老版购房合同的均约定了暖气、燃气等配套费用由业主承担,在房屋交付时缴纳相关费用。
经向城建集团核实:祥城北苑三期该小区为县城建集团2015年开工建设的小区,该小区当时未规划燃气配套设施,合同中也未约定配套燃气设施,销售时均已告知购房户,购房款中也不包含燃气配套费用。后应部分上房业主请求,城建集团代业主向燃气公司对接处理该小区的燃气施工事宜。但因大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燃气配套开口费,燃气公司无法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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