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祥县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4-12-19  /  浏览:3018 次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嘉祥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宣传部、省编办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嘉祥县文化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求

为了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嘉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守华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尹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日常工作。制订了《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2012年8月25日呈报给中共济宁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审批。9月12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委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全县。

嘉祥县文化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包涵三个方面: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2、嘉祥广播电视台改革。3、嘉祥县山东梆子剧团改革。

二、严格政策要求,细化改革内容

(一)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改革

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挂人事股牌子)、审计与规划财务股、社会文化艺术股、文化市场股(挂行政许可股牌子)、文化产业股。负责对嘉祥广播电视台、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人民剧院、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管理。县文广新局的主要职责是: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②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③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文化艺术科研工作。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少儿文化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⑥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设置、变更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⑦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⑧负责文化市场的各类审批、审核、备案等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工作。⑨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⑩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由县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定”方案。

2012年9月15日,张化陨被县政府任命为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嘉政任[2012]8号)。

 (二)嘉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改革

嘉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调整为县政府直属管理,经县政府授权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①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②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盗版影片放映及其他广播影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③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⑤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任务等。由县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

2012年9月12日,董兴群被嘉祥县人民政府任命为嘉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嘉政任[2012]7号)。

(三)嘉祥广播电视台改革

嘉祥广播电视台由正科级社会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改革为正科级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差补),由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宣传中心、总编室、电台、新闻部、专题部、民生新闻部、对上报道部、广告文艺部、播音部、技术发射部、设备器材部。县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职责是:①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的重大宣传和报道工作。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频谱资源配置,维护电波运行秩序,确保广播电视正常运行和安全播出。③开发广播电视资源,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实力。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由县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嘉祥广播电视台“三定”方案。

嘉祥广播电视台改为财政差补事业单位,由县编办、财政、审计核实收支情况确定了差额比例。

2012年9月12日,刘伟被嘉祥县人民政府任命为嘉祥广播电视台台长(嘉政任[2012]7号)。

(四)嘉祥县山东梆子剧团改革

嘉祥县山东梆子剧团改革为嘉祥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为全民事业差额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保护、传承山东梆子,承担各类演出及“送戏下乡”工作。保留嘉祥县山东梆子剧团名称,以便于开展演出业务。

县山东梆子剧团原在编人员身份不变、待遇不变,全部转入保护传承中心。改革前已经离退休(退养)人员,其享受的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所需资金列支和发放渠道不变,日常管理由保护传承中心负责。外聘人员身份和待遇保持不变。

县山东梆子剧团国有资产全部转入保护传承中心。保护传承中心财政拨款按照原山东梆子剧团拨付比例和渠道拨付,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单位及个人应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足,保证职工退休后足额领取退休金,由县财政局负责把款项分别划转到相关机构。深入实施农村公益戏曲演出工程,支持县山东梆子艺术保护传承中心送戏下乡,确保每年政府买单300场戏曲,每场戏曲县财政补贴1500元,并逐步实现每年政府采购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目标。

2012年8月30日,嘉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设立嘉祥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的批复》(嘉编办[2012]20号),嘉祥县山东梆子剧团已经整体划转为嘉祥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

(五)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嘉祥县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性质,不涉及转企改制问题。

(六)关于广电网络整合工作。8月20日资产已经划转到省网络公司,完成了广电网络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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