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口费到底该谁交?济宁人赶紧回家看看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1-05  /  浏览:3573 次  /  

在新房入住的时候,

一些设施在初装时需要交一笔“开口费”,

以往按照惯例,

一般都是购房者交纳开口费,

如今根据我市相关政策,

这笔费用不允许购房者来承担。

不过,一些市民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

开发商要求自己交纳开口费,

这算不算违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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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截图


开口费到底该谁交?

市城建开发中心回应称,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专项配套费承担方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不得约定由购房者承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费用。

如遇违规可投诉

如果开发商违规收取开口费,购房者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市民可咨询市城建开发中心,联系电话:23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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